既然植物没有生命,随意摧折一下行不行?
既然植物没有生命,佛陀为什么制止毁坏草木?
为了保护环境,维护自然与生态的和谐,佛陀不赞叹摧折草木。在佛陀对比丘制定的一系列戒条中,将无意中割草、砍树作为一个轻罪而非重要的堕罪,更不是根本罪。
然而,显密任何一个律典都严厉禁止杀生。如果犯了杀生这第一根本重罪,则如一个人头被砍断,再也不能恢复,后世必堕地狱。
如果不了解二者的差别,则砍树与杀人无异,割草与宰牛同罪。
《金刚经》说,生命包含在胎生、卵生,湿生、化生四种形态中。从不同层次的生命而言,则有地狱、饿鬼、动物、人、阿修罗、天人乃至罗汉、菩萨等九种。
他们以不同的方式生存于宇宙中,一般而言,人类肉眼能见到的只有同类和动物。植物虽有新陈代谢,有出生和死亡,但不属于四生九有任何一种,不是真正的生命。
在植物有无生命的问题上,一些佛教徒迷失方向,人云亦云,宣扬外道错误观点。他们不懂此理也情有可原。因为他们深受达尔文进化论、西方哲学流派和现代生物学家的影响,没有受过佛法的系统训练。
因此,探索“生命”,对指导人类的行为,避免人类因无知造下深重的罪业,有着重大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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