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八六年夏天七八月间,罗午堂伯伯打电话告诉我:“有一位住在观音寺的香港见智法师,要买你的《空虚的云》。”
“我不卖书,我家只有自用的一套,要不然就送他一套好了,”我说:“这位法师请他向天华出版公司买吧!”
“他不只要一套,”罗伯伯说:“他想要买十套。”
“要那么多?那么更该请他直接向天华公司买了!”
“他是想多买几套送给佛教同修的,他自己已经看过了,认为值得推荐,所以他想多请几套送人。”
“那么,我请天华公司代我送他十套好了,钱由我帐下扣!”
罗伯伯再来电话说:“见智法师说,认识你的人太多,都叫你送书,你那送得起?你就是不吃饭也送不了那么多呀!法师说,这是一些居士送给他的供养果敬四百元加币,他想全数拿出来请购《空虚的云》赠送同修,比自己留用这笔钱更有意义,他希望你代他向天华公司洽购,打些折扣,可以多买几套。”
“好的!”我心中很感动:“我一定照办,我可以用作者名下的优待限额,向天华公司请购。”
“法师在加拿大是暂住的,他不久就去美国弘法,然后返香港,你可以请天华公司寄书到香港东晋陀寺瑞源法师代收,留交给他便妥。”
我认识的人多,通常每一批访客之中,都会有几个人要求我赠送著作给他们。这是很使我尴尬的事,因为,有些出版公司赠书给作者,有的只赠五册,有的只送两册,天华公司待我最好,赠送我二十册,即使如此,也还是不够分赠友人的,如果逢人都送,势非三四千册不可。我就是倾家荡产,也负担不起,就是连菜也不买,米也不吃,也不够买书来送人的。一般人不知道作者是必须自己付钱去买赠送额之外的作品来送人的,优待折扣也有一个限度,因为出版社是以低于工本费的价钱卖给作者的,我不能叫出版社连工本费也收不回,何况天华公司印行这种大部头的著作,本来就非以营利为目的,只是半卖半送。我怎能叫天华为我而大赔工本费?
一般访客很少知道出版社与作者的困难,他们有些人说:“这么素有盛名的作家,怎么这样小家子气?书也不肯送人。”他们不知道,作者送了张三,不送李四,就开罪了李四,那么多朋友,作者怎能送得周全?
很多人有很奇怪的习惯,千金一掷于欢场,万金一挥于筵席,亿兆元花于珠宝,什么毫无意义的纪念品也都肯买下,毫无吝啬。但是,就是不肯买书,而且专爱叫作者送书,不然就是向作者借书,刘备借荆州,有借无还!
到我家来的,很有些相当阔气的豪门贵人与贵夫人,她们宁可花几百几千元买一瓶小小的法国香水或摆设,却不肯花几十元买一套任何书刊,他们都喜欢叫我送书,还得要亲笔签名,书拿回家去,恐怕也没看上两页,多半只是当作装饰品陈列在露眼的橱柜内,以便向来宾夸耀:“这是冯冯亲笔签名送得书,写得还可以,不过,我哪有时间去看它,又长又臭!他非要送我一套嘛,不收也不好意思,就收下来了。”
这种人,我是领教过的。
还有一种人,比较上面提及的更多,那就是上门来借书的。举例说,有一位阔太太,在香港拥有地产多得数不清,有能力以千万元港币一口气买下跑马地的两座楼房做佛堂。她来访我之时,非要借走一本书不可,那是菲律宾宿务唯慈法师的著作“百喻经新编故事”,是他老亲笔签名,写了我的上款送给我的,我一向珍视,可是,想到佛书是应该流通的,何况这位太太是有名的一位大护法,我就借给她。
“三天之后,”她说:“我叫我儿子驾车把书送还给你。”
到了现在,已经五个年头了,这位大居士还没有把书还给我;她早已环游全世界多少次,又把跑马地的佛堂卖了,在多伦多买了新房子,书仍是没还!
我托了人去催问,得到的答覆是,这位大居士不屑地说;“这个冯冯也太小气了,一本书值得多少钱?有什么了不起,那么紧张?
打电话问她的儿子,他说:“我母亲书那么多,叫我从何找起?”
我最珍视作者签名提上款送得书,丢了这么一套书,使我觉得深深对不起唯慈法师。
这是在家人的刘备借荆州,出家人也有这样的。有一位很有名的老和尚,来舍下借去了我的全套著作,带回美国去,说交给他的大学看看,其实我早已送了一套,他既开了口,我也就将自己仅有的一套借给他。这一借,借了两年之久,我去了多少封信,有曾当面索取,都推搪说找不到了,我说,就在你们图书馆内,连同我的个人资料,都给登记成图书了。你们已有一套我先前赠送的,请将这第二套还给我吧!
某法师的弟子们一个又一个的来指责我小气,还有一位女弟子,是当过医生的,她还写了一首“偈诗”来教训我一顿。
去年,他们终于从图书馆找出了我的这套书及个人资料,全都盖上了印的,送来还我,但是,这两位洋比丘拿出一张清单来,要我签“收”及声明“全部完整无损无缺”、“放弃再次追讨”!
“当初你们师父借走,”我笑:“我可没叫他签字啊!怎么你们还给我,反而要我签收呢?”
“不签就不能还你!”他们说;“这是我们的责任!”
“好吧!我就签,真是!”
另外一位很有名的比丘尼,来我家之时,借走了我的一本台南莫正熹老居士送我的“惊奇集”,以后,没了下文,我打电话追讨几次,老师太说:“我没借你的书呀!你恐怕记错了!”
在场的一位法师,两位居士都记得目击她借走我的书,我也不便再多催索,只好认了。后来还是莫正熹老伯从台南再签名另寄了一套送我,那是他入灭前一年的事。因这套书,他和我通了几次信,他曾表示预知大约化期。
经过多次这些经验,我现在一见到有访客来,立刻就把书房的门锁上了!我并不是不肯送佛书给人,只要不是孤本绝版本,只要我有多余,我都乐于送的。这十年来,我已记不清一共送了多少佛书,像天华公司寄来的天华月刊与书籍,“慈心佛经流通处”寄来的佛书,我都放在佛堂,大批赠送结缘的,但是,书房内的参考书,我是不得不保存的。现在,我在书房门上贴了“请勿擅入”的条子,又贴了一张一只凶恶的老虎狗狺狺而吠的画像。
中国人常说“偷书不算贼”,何况是借荆州呢?马克吐温说;“笨人买书,聪明人借书!”我自然是属于笨人一伙了,我是借别人的书有借必还的,那就更笨!不过,我宁可做笨人!
像见智法师那样明白而又体谅作者的,真是少有,我知道在台湾,有些人向天华买我的“空虚的云”等书,一买就是几十套,一百套,我都非常心铭!非常感谢的。在加拿大,可是头一次遇到见智法师这样一下就要买十多套,我心中感谢之余,觉得应该表示一下。
见智法师从未和我见过面,也从无像别人那样要着急来我家看看我是个什么三头六臂的大天魔。我知道这个法师,根本足不出寺门,任凭居士们怎样发心要驾车接送他去游览“世界博览会”,他也不肯去看那“花花世界”;他天天只在寺内修行,不攀外缘,不出去,而且是个出名的“沉默和尚”,非但从不高谈阔论,而且很少讲话。
我觉得这位见智法师的定功很够,我于是很想一会。我打电话去,要邀请他来舍下一叙,一方面是我感激他赏识拙着,同时也是向他请益和请他接受我的素餐供养。
这可与我对了缘,我是温哥华人,却一次也没去逛“博览会”。我对这些繁华虚荣的热闹,都无兴趣,亦无爱憎。有人送了票来,我也回绝了。世界博览会与我家相距不到十英里,每夜大放七彩“花火”与爆竹,光彻夜空,我也视若无睹。
见智法师的回答是很客气简洁的:“居士盛意,心领了,比丘沙弥律仪戒律都是不可入白衣家,效白衣往返的!不便来打扰。”
寒舍虽是贫寒,但是,向来经常都有名人名流光临。学者、专家、医生、教士,尤其是佛教名流,无论僧俗,到了温哥华,很少不自动要求莅临舍下一会我这个”怪物“的,向来我推辞也推辞不了。这一次,我要邀请这一位法师,没想到请不来,真是出乎意料之外了。
可是,我并不感到没面子;相反地,我更加尊敬这位法师了!难得还有这样恪守沙弥比丘戒律的出家人啊!是的,佛经中常有提及佛戒弟子入白衣家,效白衣往返!
说起来,佛印和尚和苏东坡的往返戏虐,也是多余的俗气了!
“无肉令人瘦,无竹令人俗。”东坡的打油诗;“若要不瘦又不俗,乃可竹笋炒猪肉。”
看来东坡也不是一个真修行人,附庸风雅,也未免有些做作吧?
我没有东坡之才气,我没有效法他的必要,对于一位守律极严的法师,我若去拜访,也只能算是俗气了!我尊重这位法师的守律守戒,我于是取消了拜访他的原意!何必那么俗气去拜会呢?彼此都在佛法中神交不就够了么?
从这件事想到了比丘二百五十戒,比丘尼三百六十戒,不知道有多严格?这些戒律,我没有修学律宗,不知其详。手边只有一本“沙弥律仪”,是明代高僧莲池大师所辑述的,上篇“戒律门”说:“佛制出家者,五夏以前,专精戒律:五夏以后,方乃听教参禅……先受十戒,然后近为出家比丘戒之阶梯,远为菩萨戒之根本。因戒生定,因定生慧……自当阅律藏全书。”
“沙弥律仪”先提及十戒,其中第七戒曰:“不歌舞倡伎,不往观听。”第九条戒:“不非时食……不美食。”
想起那些来加的出家师父有些争先恐后去逛“世界博览会”的各国歌舞,还有某英文杂志,赞扬某位西藏已故大法王曾经便服出游,进入夜总会去“了解”众生为何喜欢色情表演,更想起曾有出家师父与在家人结伴往游赌城的大赌馆;赌钱兼看大腿肉感舞,还有去看小电影的,也都美其名谓去体会研究众生!这些事,真叫我这个凡夫俗子叹为观止!我以一介凡夫,已经二十五年未进过戏院的门(从前年少也只是看音乐片与文学片),任凭它是怎样出名的电影,什么美女大腿如云的夜总会,都打不动我的心,什么五光十色的博览会也吸引不了我,去过三藩市、洛杉矶,经过色情电影广告业视而不见,也没上赌城拉斯维卡斯去过!满街的色情画报,也只当是看见垃圾,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着迷,也不明白为什么竟要亲自去“体会”,才可“研究”众生的欲望,更不明白竟有英文杂志大力赞扬他!我这凡夫俗子一心只想守比丘戒也还来不及啊!实在一个人,无论是出家或在家,学佛是应该都守戒的,也应做到见境不住,这并不是很难的事,问题只是在于道心坚不坚。记得二十四年前随文艺作家访问团访问马祖前线,那些文学大家们一窝蜂跑进“军中乐团”去参观“小姐”,最年轻的我,淡然一笑,不随他们去看,我宁愿在远处山坡陪伴谢冰莹教授访问乡下老人,当时我才十八岁。那时候,“梁祝”一片轰动全台,台北变成“狂人城”数以万计的影迷争去欢迎明星,人人哼黄梅调梁兄哥,我都在房内静静看佛经。
不敢自称这些是什么定力,只是个性使然吧?我向来就是如此的,现在看电视,也只看新闻,科学新知与医学新知,地理介绍。对于流行歌曲、色情、暴力节目,是毫无兴趣的。
说到饮食,我也已经有二十五、六年未进过餐馆。现在有很多新朋友常邀我外出去吃馆子,我也都婉拒了。我是吃素的,我一说,他们就要邀我去素菜馆吃,我也不去的,不是说外面的素菜馆不够干净或不素,只是我一向淡薄朴实惯了,不喜欢到外面交际场合去吃美食。
沙弥律仪卷下有很详细的规律,“入众”篇说;“不得办精致条拂、玩器……不得着色服,及类俗人衣饰。”第五篇“随众食”说:“不得见美味生贪心,恣口食。”这都是出家人与在家人所应同守的戒律,不明白何以有出家人居然微服出游去夜总会“研究”色情表演!戒律都守到哪儿去了?
第八篇“习学经典”说;“宜先学律,后学修多罗,不得违越。”这就是,学佛须先学戒律守戒,然后才可以学佛经,这也是出家人与在家人所共同应该遵守的。
该篇又说;“不得习学伪造经典。”现在有很多冒佛教之名的外道,伪造了不少经书,里面的经文,一些剽窃自佛经,大部份是杜撰及歪曲佛理的,什么喝酒就是喝“般若汤”可以开天眼;吃肉就是帮助六畜解脱痛苦,只要为之念往生咒,就可以吃肉了;什么杀生就是超度,不吃肉反而叫六畜不得超度……诸如此类的荒谬主张,都是违反佛教戒律的,都是诲人破戒的。还有那些什么“合籍双修”,要男女赤体同修什么先天罡气,又要这样练功才是正定,……这些邪说,充斥于海内外,真是令人浩叹!学佛的青年人,假如不察,就很容易被其误引而堕落的。
沙弥律仪该篇末段几句:“不得借人经书不还,及不加爱重,以致损坏。”
这一段就针对了上文提及的几位人士的毛病了,并非我小气到要小题大做来揭人之短。实在,言而无信,事虽仅一书之微也可见其人的品格如何了啊!学佛人怎可见而无信呢?学佛首先就是要学做人啊!
第二十篇说;“逢戏幻奇怪等,俱不宜看,惟端身正道而行。”
这一点,我这个俗子,自问是做到了,我从不看热闹,当年因访友到了好莱坞。这荒淫之都,满街都有不雅的色情小电影广告,街头站满了妓女妓男,我都看也不看一眼,找到了友人,交代了受人所托的事,我就走了。我甚至不接受他的邀请去参观拍电影片场,我不明白何以有些出家人要去参观博览会、赌城、夜总会,甚至看“成人电影”!大概我真是太“不成熟”了吧?太孩子气了吧?我心中都没有色心,我心中真的像婴孩一样,这是与生俱来的,我常记得与一群婴孩在金光中飞翔,跟随着观世音菩萨,现在也常在定中回到那些天真无邪纯洁的快乐飞翔境界!
该篇又说:“不得回寺夸张所见华美之事。”
我很诧异听到有些出家人与在家人在一起,赞不绝口地夸张博览会的华美,什么美国GM的汽车真漂亮啦,夏威夷的草裙舞真够艺术啦,美国馆的变幻节目最好啦,加拿大馆的场面最豪华伟大壮观啦,中国馆的丝绸织品最华贵啦……我一听就走开了,因为没有兴趣!
沙弥律仪第二十三篇“参方”说:“古人心地未通,不远千里求师……须为寻师访道,抉择生死,不宜观山玩水,唯图游历广远,夸示于人!”
这一条戒律,我这个俗人也算做到了,我从未为贪图游玩而远行,也从不夸示我跑了全世界多少国家;今天很多学佛的四众弟子,以出国游历观光为风尚,一些来到温哥华挂单的,十天行程之中,九天是到处去逛,去观光,僧俗同游,逛唐人街,吃菜馆子,看电影,上夜总会,逛公园,看博览会,有些出家人不去寺院挂单,却接受在家人的招待住在家宅里,由妇女伺候饮食汤水,浆洗衣物,邀请者固是诚意拳拳,可知法师因此犯了戒条么? 看了“沙弥律仪”略说,就证实了见智法师婉却我的素筵,是他遵守佛制律戒了。同时,也可以明白什么是应戒的事,非但比丘沙弥应予守戒,就是在家居士也应该守戒,上文引述的一些戒律,实在也是做人的应有自律,人人都应该遵守的啊!
比丘戒我不熟识,想来比沙弥戒更严更多,就拿沙弥戒律来说,卷下第二“事师”篇就规定:“……不得纵情自用,随世俗流,行不正事。亦不得住市井闹处,不得住神庙,不得住民房,不得住近尼寺处……。”第三篇说:“不得过历人家。”第四篇“……不得坐视大众劳务,避懒偷安。”“不得谈说朝廷公府政事得失,及白衣家长短好恶。”第五篇“随众食”说:“……无呵食好恶”“不得笑谈杂话!”
本文可能引起误会,认为我狂妄自大,居然敢批评僧宝。不错,白衣不应该批评僧宝,白衣应尊敬法师。但是,这里讲的,是出家人与在家人都难免犯规的通病,彼此都应互相规劝鞭策迁恶为善,君子闻过则喜,倘若有人指出我的过失,我非但不怒,我反而要向他拜谢呢!千万别误会,以为我是在恶意批评,上面说的犯戒,一半也是我们在家人所促成的,我们很多在家人不曾研习过沙弥戒、比丘戒(此戒白衣不得擅自阅览),就很容易以世俗的热情供养恭敬去招待法师,而陷法师于犯戒之不义了。
为什么有些在家人要带出家人去逛街市?去看博览会?去看夜总会?去逛赌城综合娱乐场看大腿舞?去看小电影?去观光“人妖街”?去吃餐馆子?请出家人住豪华酒店,带他们逛豪华购物中心,逛“不夜天”?看脱衣舞?向他们敬酒敬烟?看赛马看赛车,看降驯野牛,看摔角……这不是在家人以无知与世俗的淫乐去诱惑出家人吗?
在法师方面,为什么要顾情面而不予以拒绝?为什么不予以斥责?不予以教诲?为什么好像是碍不过情面的样子而入乡随俗呢?我住在美加二十多年,一介凡夫俗子,也未入乡随俗呀!
我深深感觉到,佛教出家人与家人都应互相规劝鞭策,大家互相尊敬互相督促走上正道,别像从前那样,居士偶然提一点改进意见,就有比丘挺身而出来指责是“干预僧团”、“ 毁谤僧宝”(父母有过,为人子者,尚应劝谏,师长犯戒有过,弟子亦应规谏呀!)。
法师是佛法的代表,是为人师表的。但是,任何团体都难免良莠不齐,在家人不应批评出家人,倘若出家人是品学兼优,德仪庄严的话,我们恭敬都来不及,怎该批评?但是,倘若是有失法体法仪的,有损佛教形象的,有犯戒的,也不能检讨吗?怎能接受那些逛夜总会的出家人为师表?他们自不守戒,怎能以身作则去弘法众生?
别以为我只批评有些不守戒的出家人,我自我检讨得更严格,来见过我的访客,都知道我是个未剃度的“头陀”,我的生活都是尽力遵守佛制的戒律的,我最钦敬严守戒律的出家人,例如:玄奘大师、慧能大师、莲池大师、虚云老和尚、广钦老和尚、弘一大师、无名比丘尼……和许多许多戒行深严,品德卓绝,佛学亦精湛,道心如金刚石,悲愿如大菩萨的出家人,这些先贤大德,才是我们学佛人的模范!对于他们,我景仰都唯恐不及啊!怎会批评他们?
佛陀在双树林入灭前遗训:“以戒为师!”,这句话,是我们学佛人所应恪守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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