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之前,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孝顺的,甚至觉得做得还不错。直到06年春节前夕,我回家看母亲,平时我一般两个星期或三个星期看一次母亲,很少超过三个星期回去。一进家,侄女就偷偷告诉我:“我奶奶又跟我哭了,嫌我爷爷给500块钱不够花……”11月中旬,母亲走娘家去上坟,口袋里应该有大几百块钱,我弟弟接母亲回家,母亲不回,弟弟就留给母亲1000元钱,在娘家住了10天左右,现在还不到一个月,1000多块钱就没了,我们私底下议论母亲太能花了。但谁也不敢说母亲,我原本准备给母亲1000块钱,既然母亲不够花就多给400块,我口袋里就有1900块,500块给了侄女,她刚结婚,条件不好。想想母亲总埋怨父亲卡着她花钱,我就将1000块钱给了父亲,让父亲给母亲,希望改善父母的关系。想到《弟子规》上说,亲有过,谏使更,我就劝母亲,节省点,结果母亲大发脾气,发誓不花我和弟弟的钱,自己要饭去,离开我们一样活,不在我们眼前受气。我就说我们不是不供养您,这次我给您1400。母亲知道我把钱给了父亲,气的跺脚,脸都变了。我吓得跑回家。
回来还是觉得母亲过分,但怎么也得让母亲过得去,腊月26去给母亲赔不是,母亲不原谅我。
06年正月初8,回娘家,我给母亲跪下,请母亲原谅,母亲表面答应,心中仍有气,因为初9母亲要给师傅过生日,正好我们自己有车,就接母亲来我家,当晚我接着请母亲原谅,母亲历数年轻时受过得累,吃过得苦,我们兄弟姐妹5人都是母亲一人拉扯大的,父亲在外地上班,单说二哥,因为二嫂自杀,二哥先后结过三次婚,盖房搭屋,哪怕借个铁锨都是母亲出面,父亲什么事都不管。母亲为这个家吃了太多的苦,操了太多的心,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,母亲就做起了小生意,卖袜子、甘蔗、香烛、鞭炮、卫生纸等等,后来固定卖卫生纸,我们才有能力盖房、娶媳妇,现在孩子们条件也算不错,母亲花个钱也是应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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