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世解脱之善因──八关斋戒(六)不偷盗戒上
八关斋戒-不偷盗戒
贫穷由偷盗来
世间上,为甚么有人富贵,有人贫穷呢?《地藏经》云:「若遇盗窃者,说贫穷苦楚报。」
佛告诉我们,贫穷由偷盗、悭贪、不肯布施得来,富贵由布施中来。
何谓偷盗?凡属他人对象,不可以不经物主同意便取用,或占为己有,偷重物可能害人身命,偷轻物则丧失人格。命里应得的,不偷盗也可得到,通过偷盗提前取应得之物,会比自然而得减少很多。所谓悖入悖出,命里不应得,就算偷到手,亦会被人发现,送官究治,除招惹官非外,更会折算己寿,种下贫穷苦因,所以千万别作此吃亏事
。盗分内外
偷盗有内外两种,外为劫夺,内为盗窃。
劫夺,是以武力强行抢劫,如强抢、持械行劫;盗取,则是乘人不觉偷窃,或为人管理作弊取得,或用计诈骗,皆名为偷盗。两者中偷盗比劫夺罪重,为甚么呢?一切人以财自活,暗里偷别人东西占为己有,此穿踰盗取是最不净,心怀畏死又无力胜人,却要干盗窃行为最为可耻。杀生人罪虽重,如果所杀者是贼,其罪也轻,又如果为供养父母或饶益病人、圣人而偷盗,得罪报亦少,如专心忏悔,以后不再作,这偷盗业也不重。劫夺之人,或有人称为英雄,但劫夺亦是不善业,劫夺与偷盗虽有差别,都同属不善,譬如放毒药于美食及恶食中,外表看来食物虽然有美恶之分,而因其中夹杂毒物,都是不能吃,因此便没有美恶之别了;亦如明闇蹈火,昼夜虽然不一,仍会烧脚,仍要受罪报。
疏忽之盗
偷三宝物罪报重大,盗人钱财,债主只有一个,盗三宝物,所有法界众生都是债主,祸殃不朽,如借高利贷,世世无法还完,佛也无法救度。
日常生活中,无意犯偷盗而不自知的很多,如未付足邮费、信封内夹了超过规定重量的信件、乘车欠付车资、无意盗取公司文具回家、斗秤欺诳、买物多取、借物不还等等,都名为偷盗,果报是百倍奉还。
除上述偷盗法外,尚有手足未离地的助盗法,即是以盗心捡得聚落空中或地上的对象,都是盗罪,所以说路不拾遗是美德,拾遗应交警局处理,不可以把拾物占为己有。
《正法念处经》卷二十八观天品中,举出如下多种之不偷盗法,都是日常生活中犯而不觉的。
于祸乱时,不乘机竞取他物,是为不盗。路边拾获遗物,如知物主,当奉还于人,若无人认,应送往官府,是为不盗。行于旷野,为饥渴所逼,坚守不盗戒,宁渴死饿死也不盗人粮食果食,是为不盗。不取由海潮带来,属于大众之珂贝鱼蚌等物,是为不盗。作为商贾者,不混杂物于货而卖,不斗秤欺人,不毁交易合约,是为不盗。不苛捐重税,是为不盗。在田泽园林内的干牛粪,属牛主人,不擅自盗取,是为不盗。于佛塔庙内,或于僧中烧香之处,不嗅香气,不以方便令熏其衣,若香至鼻,心不贪着,是名微细不偷盗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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