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是菩萨利生度世的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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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涅槃的立场,来看人类的婚姻,其实婚姻当体即涅槃。龙树菩萨说:‘诸法从本以来皆涅槃相。’大乘经论及禅典之中也处处向世人明示‘溪声尽是广长舌,山色无非清净身’、‘郁郁黄花无非般若,青青翠竹尽是真如’的理趣。无奈吾人业障深重,宁愿相信同是无明众生的众多凡夫之言,而不愿相信千千万万的圣者之语。每于如如之境本无青黄的法性上,谩造文章。即以情欲而言,其实情欲本身有何咎呢?我们认为情欲不好,甚或产生排拒、罪恶之见,难道不觉已经背离‘缘起即空’的精神,以及佛教无嗔的原则了吗?
般若经云:‘真如法门不舍一法,若舍一法即是谤佛。’从般若的立场来看,遍一切法都是药,也遍一切法都是毒,端看是否运用得当。‘砒霜’倘若使用适当,一样可以成为仙丹活命药;‘粪便’如果置于林园花圃,便可长养万物!砒霜、粪便尚且如此,何况是情欲岂有绝对是不祥物之理?欲界众生比较嗜欲,固然是事实,但嗜欲重只是障碍圣果的证得,却不是生死轮回的根本,生死轮回的根本乃是自性见的戏论——于如如之境生起虚妄分别,复于虚妄分别境上产生执着。这才是众生轮回生死的根本原因。
如果稍有情欲便无法证得菩提,那么佛陀现在也还是生死凡夫。试问:佛陀有没有欲呢?如果佛陀没有欲,那么他肚子饿吃饭是不是食欲?身体寒冷披一件衣服、腰酸背痛请阿难尊者替他捶背,是不是欲呢?其实生活上例如:手被开水烫到立即缩回来、口渴想喝茶水、走路避开坑洞……等等,广义言之都是欲。虽然很明显的,佛陀必然有种种欲,但却不妨碍佛陀成为佛陀。因为欲之有无并不是成为圣者与否的关键,而应是‘明’与‘无明’的问题,也就是有没有颠倒梦想、有没有觉悟才是圣凡的分水岭。本来这种见解并无新意,而是佛教经论、大乘禅典中随处可见的义理。可惜‘大唐不是无禅,而是无师。’今曰佛教的传播者,常见的是自己昏昧不见法,却言经上所说乃上上根机人所修,今人绝对不适用。殊不知佛不为佛说法,三藏经论原本就是以娑婆世界的众生为当机,倘若吾人对经上所说,只可听闻理解,却不可信受奉行的话,那么佛菩萨、祖师大德们,又何必为吾人直指本来呢? 一般佛教徒或无心、或无暇深究一乘,而将信佛之心转而信赖出家法师或弘法居士;然而受信众所恭敬,并以佛教之名传播佛法的法师居士,岂能不存任重道远之心,精勤修习般若波罗蜜,并为善良的信众直示般若波罗蜜呢?曾经感慨的说:‘真正深彻难忍的是,不愿志求正觉的人们,倍加错认解脱道的最后次第,到底还是要出家?修禅得力之处到底在山林?其实事情的真相是:士农工商,生住异灭的当下,即是不生不灭,如如不动的涅槃——人们若能自觉体现到这一点,那么何妨“就在那里”、“就是这样”地继续原来的生活方式呢?“佛教偏向山林”、“修禅倾向禁欲”,世人对佛、禅之误解由来久且深矣!且让我以居士之身投入“一切障碍”之中,来报答佛恩吧!’
总而言之,‘众因缘生法,我说即是空,是名为假名,亦是中道义。’(中观论)婚姻当体即不生不灭,不净不垢的涅槃,是绝无问题的!除非情见深重,戏论未灭的凡夫才不允许
。从大悲的立场来看婚姻
其次,从大悲的立场来看婚姻,婚姻的场所即是菩萨利生的场所。佛法的最深处虽在涅槃,但体现涅槃的佛弟子,其人格最大的特征,却在大悲。‘大’是体现诸法寂灭性——涅槃,故可称为大;悲则是慈悲的简称。故‘大悲’其实是指没有人相、我相、众生相、寿者相的慈悲心。
当一个人体现涅槃的时候,就不会再有主客分离的意识,也不会有人我的执着,所以看的时候只是看,没有产生‘我看到’之念;听只是听,没有产生‘我听到’之念;充分活在浑然一体(亦无一体之错觉)的境界里;没有丝毫人我对立的隔阂。所以他看到别人受苦时,只是发觉苦,而没有产生这是‘别人’在受苦的念头,所以别人就是我,我就是别人,别人跟我是一样的。由于自身都有离苦的本能(此乃法性使然),当察觉到‘别人’在苦时,‘我’便会产生悲心,舍不得‘别人’苦,所以会倾尽能够运用的褔德和智慧,来给予别人快乐,拔除别人的痛苦。并且在进行这样的工作时,内心依然安忍在如如不动的涅槃中,没有计着分别心所生之种种名相,唯是一腔满众生愿的悲心而已。这种没有理想、企图,更没有主宰、支配欲望的悲心,将随着佛弟子浸泡在涅槃的时日愈深愈久而愈深彻泯然,最后甚至到达‘痴’的地步呢!
经论禅典之中,随处散落这类的经句:
‘为度众生离得苦,宁愿我身下地狱’
‘愿代众生受无量苦,不为自己求安乐’
‘问渠为何放不下,苍生苦尽那时休’
‘菩萨以大悲而不得自在’
或许一般人大都忙于自身的功名利禄,对此少有感触,但谁知有修行人听闻此类经句时,平时即使遭逢剐骨之痛都不掉落的眼泪,竟然滂沱而下。
但愿众生离得苦,谁还去惦记佛学上的名相,谁还去计较究竟不究竟呢?有人的地方就有痛苦!有人的地方就需要温暖!婚姻当然也是菩萨利生度世的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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