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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中的“真与俗”对立吗?

发布时间:2022-11-22 14:26:07作者:心经讲解网

佛教中的“真与俗”对立吗?

  任何一个宗教体系之中,必然会内涵有一个特殊的精神信仰结构,从而分离出神圣与世俗之间的双重关系,否则,它的基本信仰就难以被建构成功,宗教就不会成立了。

  但是,对于这双重关系的理方法,却是格外的重要。可以说,处理这种双重关系之方法的相异,在极大程度上就会造就了各个宗教间的诸种差异。甚至可以说,宗教的差异,即在于各个宗教体系在神圣与世俗关系间的处理方法上的差异;或者说,任何宗教在信仰层面上的差别,往往就是这些处理神圣与世俗双重关系的制度、组织所建构出来的。

  佛教的经典教义之中,本来就涵有对神圣与世俗之别的把握方法。佛教教义之中,本有真与俗二谛之别,表示了佛教对神圣与世俗关系的关注和处理。

  真与俗二字乃相对而言的概念,故依相对而演为入世与出世、在家与出家等对应。真与俗二谛之意义,在大小乘诸经论之中所说不一。一般而言,真与俗二字,常有如下几种彼此对应的涵义:

  1、事与理的别名。

  2、在假空中三谛中,假是俗,空、中是真。

  3、世间是俗,出世间是真。

  4、在家是俗,出家是真。

  大乘有宗曾经以本体和现象二元的区分为标准,建立真与俗二谛说。其以事物的构成元素为胜义谛,以刹那存在的和合现象为世俗谛,如同《顺正理论》所说的那样。

  “有和合聚,虽破为多,彼觉非无,犹如水等。若以胜慧析出余法,彼觉方无,亦世俗谛。……若物异此,名胜义谛,谓彼物觉,彼破不灭,及慧析余,彼觉仍有,名胜义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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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诸和合物随其所有,总有二种性类差别:一可以物破为细分,二可以慧析除余法。谓且于色诸和合聚破为细分,彼觉便无名世俗谛,犹如瓶等。”

  在这里,真谛又称胜义谛、第一义谛,指真实平等之理;俗谛又称世俗谛、世谛,指世俗差别之理。与此相应,真、俗亦为事理之异名;因缘所生之事理,称为俗;不生不灭之理性,称为真。

  印顺法师指出,缘生有为法,安立二谛;它们之间,一是自相之实有,一是众缘和合之假有。涅槃无为法,则约一切法的寂灭不生而说。它实根本没有,连假有也谈不上。它说明,众生所执缘起个体事物的实在性,是第一性;第二性则是否定了个体实在性的、建构起来的普遍实在性。前者虚幻,后者真实,它们可以被处理为空有关系,整合在一种特别的处理方法之中。

  大乘空宗对于真与俗关系的处理,则强调事无自性,缘起性空,转以空-有关系来处理。如《大智度论》主张:

  “诸法一性无二,一性所谓毕竟空。无二者,无毕竟不毕竟。一法性,即是无性毕竟空。”、“有为法名因缘和合生,所谓五蕴、十二入、十八界等,无为法灭无因缘,常不生不灭入虚空。”

  因此,世界上任何的存在皆为空无自性,缘起性空。不生不灭、不常不断、不一不异、不来不去。 天台宗的“一念三千”,一心三观;华严宗的“法界缘起”、理事无碍、禅宗的明心见性、见性成佛,大致都在论说这样一个现象,即“性本无生无灭,无去无来。”、“我本元自性清净,识心见性,自成佛道。”甚至要明确指出,“性本清净,是以无相为体。”

  中国佛教诸宗,在主张世出、世入的关系处理层面,强调烦恼即菩提,凡夫即佛,即妄即真、即体即用,自在解脱。一念之间有迷悟,触类是道,立处即真。随顺世间任运而行,最终做到平常心即道,努力把此二者的关系打通,不要使其相互分割。其所谓“真俗不二”, 真谛即俗谛,俗谛即真谛。此虽系中国佛教天台宗之别教、华严宗之终教以上所立之说,同时也是诸宗处理真与俗关系的中国化路径。其结果,真如可随缘为诸法,故诸法即真如。真谛诠空,俗谛诠有,性空不称相有,相有也不离性空,理事无碍,故为不二。

  至于“空假中三谛”, 乃天台宗所判立“通教”之谛理。空者,即因缘所生法,我说即是空;此系依因缘而生之自性空。假者,谓诸法既无自性,故依因缘而生,非实性之有;此系依因缘而假名为有。然则诸法以空之故,非为假有;以假之故,非为实空;又以空谛之故,为实空;以假谛之故,为假有。如是非假有,非实空;亦实空,亦假有,即是中谛。

  因此,佛教基本教义以“因缘生起”为核心,强调“因缘所生法,我说即是空”,即以诸法由缘而起,宇宙间一切事物和现象的生起变化,都有相对的互存关系或条件。“此有则彼有,此生则彼生,此无则彼无,此灭则彼灭”。于是,世间、出世间万事万物,皆由众多关系普遍联系、相依相持而形成,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。

  真与俗二谛的关系,被处理为空有二谛。空有无碍,才是真俗二谛的正观。世俗谛的有,是世间万事万物的现象;真谛的空,是世间万事万物的本性。缘起才能性空,性空才能缘起。实际上,真与俗关系,如同空-有关系,是一种事物的两个方面,相辅相成,对应而非对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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