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始佛教的主要特色
从出家众的修行生活来看: 食: 1. 托钵乞食
2. 一般饮食
3. 过午不食(日中一食)
4. 严禁素食主义
5. 不忌葱蒜五辛(比丘尼不食蒜) 阿含经上说,比丘出家应当剃发、持钵,家家乞食,卑下活命。经律上均明确规范托钵乞食才是「正命而活」的方式。
2. 北传律典僧残戒中均明确禁止「破僧坏法(分裂僧团,破坏*轮运转)」的各项主张,不食鱼肉的素食主义正是其一。
衣:
坏色(土黄、红褐)袈裟(布块缝成的五、七条衣)没有口袋、钮扣、腰带等
南北传律典中明确规范「上衣」、「下裳」和「僧伽梨(袈裟)的尺寸及颜色等细节。 不许穿着或配戴光鲜亮丽的正色衣、缨珞、帽饰…等。 住: 除雨期安居外,通常个别居住于山洞、林间、树下、小茅蓬、小木屋等阿兰若处
1. 南北传律典比丘律中明确规范自行搭建茅篷的长、宽限制;亦不许男女众杂居于一处。
2. 大雄( Mahavira )则源自对耆那教主(主张素食)的尊称。 行: 1. 比丘徒步走路。
2. 患病时得乘牛车(不许乘马车等贵族和军队的车乘)
3. 不与女众同座并行 1. 律典犍度详载使用车乘时宜
2. 律典严禁比丘取用金钱,如自行付钱加油、付过路费、停车费…等均属破戒的行为。
3. 律典对男女众有诸多规范。 钱财: 1. 不接受、捉拿、使用或储存金钱(包括信用卡、邮拨账户、存款汇兑)、珠宝、古董等。
2. 不许买卖、贸易、营利(包括以物易物和电子转帐)等
。 . 南北传经、律(舍堕戒)中有明确规定,并视金钱如五欲之不清净。 佛陀入灭后约 103 年,毘舍离城的跋耆族比丘们违背戒律,开始劝募并接受信众的金钱供养。在第二结集中,早已被判定为非法非律。后世伪造的经律提出各种取财的权宜方便,称之为开缘。 从出家修行的方法来看: 1. 剃度出家受持比丘律( 227 戒)。
2 . 依止长老 5——10 年
3 . 每半月(月圆、新月)布萨诵戒,互相检讨忏悔破戒言行。
4. 每年雨期( 7 月月圆日 ——10 月月圆日)安居,精进禅修。
5. 修习四念处、四正勤、四神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觉分,实践八正道。
6. 禁止学习、持诵或教授咒语 斋日八戒及沙弥十戒均禁止演奏各种乐器。 律典亦禁止比丘众以「长调歌音(梵呗)」唱诵经典。 南北传律典中均详载出家、依止、布萨、安居…等仪轨。杂阿含经上记载佛陀于入灭前夕告诉游方行者须跋陀罗,没有八正道就没有四沙门果。 南北传律典比丘尼律忏悔戒中均明确禁止诵习咒语。.戒疤、燃指…等均非佛制。比丘律中明确禁止出家众性交,破此淫戒者犯波罗夷罪,当被逐出僧团,丧失比丘身份。 从渡化众生的方式看: 1. 托钵行脚,游化四方。
2. 三皈五戒,引发信乐。
3. 八关斋戒,循循善诱。
4. 病苦时或临终说法,开示引导信众,令其欢喜痊愈,或趋向果证,或生于善处。
5. 遵循自觉觉他、自利利他的原则,兼具慈悲与智能,而以言行一致的身教随宜度化信众。 佛陀成正觉以后,托钵行脚游化四方,循着「布施→持戒→生天→欲味→欲患→欲出远离」的次第来引导堪受调教的众生走入正法律而趋向解脱涅槃。佛陀教导众生「学习正法」却从未教导众生「成佛之道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