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师
当她初任班主任的第一天,他带领一帮最为调皮的孩子送了她一个终生难忘的礼物——十只鲜活的蛐蛐。那是他们几人奔忙半日的结果。
她满怀欣喜,小心翼翼地打开密封的盒子时,鲜活的蛐蛐顿时“吱吱”叫蹿起来。她还未看清楚,几只黑乎乎的虫子便跃上了她的肩头,她一瞬间吓傻了,竟然丝毫不顾场合与个人形象,在教室里乱跳乱蹦,惊惶失措,惹得众人捧腹。
事后,她气极了,委屈的泪,顺着洁净的脸庞簌簌而落。她不远千里,不辞劳苦地从北国之都前往这片荒村支教,却万万不曾想到,这些在贫困中生长起来的孩子,竟然会如此淘气。
她一个人,肩负三个年级的课程。偶然,哪位同学病了,她还得充当临时医生。一日下来,筋疲力尽。她时常会幻想她所在的城市。直到此刻她才明白,之前那座生自己养自己又让自己怨声载道的城市,其实,是多么美丽与诱人。她不止一次想要回去,可总觉得对不住那些村民。她刚来的第一天,还未当上班主任,便已向那些前来热情迎接的村民许诺,要在这穷乡僻壤呆足三年,教会这帮孩子读书写字。
他不喜读书,即便他真切地知道,知识可以改变他的命运,可以带他离开这片贫瘠的土地。若按“调皮孩子多聪明”的常理来说,他该是班上最聪明的孩子。一无所有的荒村里,他总能找到让大家开心娱乐的法子,他总能让每一个老师哭笑不得,他总能让班上的那几个男同学都听他发号施令。
为了让他有责任心,发现自己的不足,她让他当了班长。原本以为,颇有威信的他会管理好班上的课堂纪律,殊不知,他却带着全班同学早退,逃到后山腰上采野果。
他的学习成绩每次都很稳定,保持倒数第一。所有的老师都对他绝望了,劝她,不要再在他身上花半点心思,他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。他不信,说,要证明给他们看,他只要努力,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。
他逃课游泳,碰上大雨,通身湿透,不敢回家,怔怔地坐在教室里等待衣服被身体烘干。殊不知,却发起了高烧。她背着他,来不及换鞋,踏着高跟,“噌噌”地迈上山路。他伏在她的背上,微弱地撑着雨伞。
躺在诊所的病床上,他看着她浮肿的右脚,断脱的鞋跟,一言不发地流泪。她以为他怕自己回家后会被父亲责打,于是就轻抚着他的肩膀,安慰地说:“别怕,别怕,呆会到家了,我就跟你爸爸说,你在我家里补习功课。这样,你就不会挨打了。”
他哭得更凶了,“呜呜”地喘不过气。她不知道,他根本没有父母。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,一同南下外出打工,结果,一去不复返。这些年,他与奶奶相依为命。他之所以不敢回家,只是怕年迈的奶奶伤心罢了。
第二日,所有人都不明白,为何他听课忽然认真起来了。可与那些故事里的不同,现实中,本就没有奇迹发生。他之所以这么做,完全是在做表面工作,他实在不想读书,可又不想让她伤心,只好这么做了。
毕业之时,尽管他的学习成绩仍旧保持“第一”,可性格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他不再恶作剧,不再喜欢让他人难堪,不再内向,孤僻,乖张。短短三年,他便长得高大,强壮,乐于助人,开朗,活泼,如换了一人。
离去的当天,所有孩子依依不舍地将她送上了山路。绿树滚滚,模糊了她的视野。她再三驱逐,都无法将他们撵去。她说:“送君千里,终须一别。”孩子们站在松涛呼啸的山间,哭了。
他隐在人群中,几次欲上前告别,都未能鼓足勇气。他多想上前亲口说声“谢谢”,抑或,说声“对不起”。可最终上前时,却如鲠在喉,只得奋力地挥了挥手。
很多年后,在黄土地上徘徊过后的他和当年的父母一样,踏上了南下的列车。第一笔工资,他用来买了一双崭新的高跟鞋。
她收到这双高跟鞋时,几乎都忘却了他的名字。在城市中,她已经送走了很多届优秀的学生,他的名字,已在这些记忆中模糊。直到目及盒中的相片,她才恍然记起,那个在很多年前,让她难堪落泪的大眼调皮男孩儿。
照片背后,是一段让她泪湿的拙劣笔迹:“感谢您,老师,直到我们别离的最后一刻,你都未曾将我这位最差的学生放弃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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